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是学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院及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问题。为了使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特制定此细则:
一、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想结合
学院各年级每月至少对本年级同学进行一次摸底及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针对不同时期易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常规教育(如:夏季天气炎热易出现野浴、冬季天冷路滑易出现交通事故,针对不法之徒对同学实施钱财诈骗活动等)。结合本院及其它学院出现安全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对同学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倾向性问题、敏感问题等进行引导性教育)。对个别同学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由于家庭变故,个人问题产生偏激想法实施随机教育。对因生活违纪考试违纪,个别同学出现心理问题实施阶段性重点关注及个别教育。
每次教育都要形成详实的教育记录。学院在年终对记录进行检查。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主要依据。学院要通过不同形式每学期对全体同学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教育活动。并形成书面材料。在毕业生离校前,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学院对安全观察员安全信息员进行一次培训。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
1、学院每半月对学生活动场所,宿舍进行全面安全排查,由学院学工办老师组织由学生会相关部门实施,对排查进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棘手问题及时上报。
2、各年级每半月对所属人员进行排查,重点关注经常不在宿舍居住。有在外租住房屋迹象的同学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具体工作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实施,对发现问题做好问题处理和记录。
3、对学生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学工办相关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如不能及时到达必须利用可能利用的资源进行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及部门。
4、如发生群体性事件,首先以最短时间控制局面瓦解逐散群集队伍。确保在未经批准情况下不得走出校园。
5、对学生失去联系,采取登报及寻人等方式进行联系,最终可上报进行学籍处理。
6、对学生学习状态不佳的,多科有重修记录的,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延长学制、试读、综合测评后百分之五的同学进行重点关注,在办理手续前后每周要进行一次谈话,具体由辅导员实施。
7、对因违纪受到处分及处罚的同学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处理。
8、遇到安全问题须与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沟通的要及时沟通。
9、加强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找工作期间以及学生校外专业实习管理,在实习及找工作期间,由负责实习教师和辅导员共同负责学生安全,会同教学部门与学生签署安全保证书。带毕业生辅导员要对毕业生安全事宜了如指掌。并提前与家长进行安全事项沟通。
10、班长、支书要时刻掌握班级所属同学思想及心理变化,对班级同学位置要了如指掌。在就寝前要核实本班同学归寝情况。发现未归寝同学要及时与之联系。对不明去向同学及时上报给辅导员老师。
三、建立一支思想过硬较有战斗力强的安全稳定队伍
1、学院设立安全观察员。每年级选出两名同学作为本年级安全观察员,观察员选任条件,具有强烈责任心,做事让老师放心,愿意从事该项工作的主要学生干部担任,性别比例均衡。凡是被设立为观察员给予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月获岗位工资100元,各年级观察员人选由个年级辅导员负责选拔,报院团委备案。观察员主要工作职责。每半月以书面形式向年级辅导员汇报本年级所负责的区域的安全状况及人员基本情况(如:有无思想波动较大的同学、同学们反映的倾向性问题。私自在外租住房屋等问题)。对突发性事件及时通报信息。
2、学院在学生组织设立安全信息部及安全事件处理小组。处理小组组长由学生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团委一名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安全信息部每半月对安全形式进行排查,分析。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给学院团委书记。
3、学院建立的班集体班长、团支书寝室长及党员必须是所在班级安全员。承担起班级的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问题及上报安全信息。对所在辖区学生安全负主要负责。班长、支书对本班党员安全员及各寝室安全员赋有领导及指导权利和管理的义务。
4、学院观察员、安全员要敢于管理,为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学院将在评优、奖助学金及综合测评给予优先及加分。对工作不认真处理问题不得当,上报信息不及时。对所辖区域安全问题了解不够等。造成不良后果及影响的学院要追究责任。
学院每月20日定为安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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